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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西县落实特困救助政策 优化提升供养服务

来源:肥西县财政局     2020-07-21

近年来,肥西县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,坚持应救尽救、应养尽养原则,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供养范围,并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,助力兜底脱贫攻坚战。

特困供养标准逐年提高。农村特困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由2015年的7920元/年、3036元/年分别提高至2019年的13653元/年、8007元/年,分别增长72%和163%。2016年-2020年5月,全县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2.26亿元。截至2020年6月底,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5808人(分散供养4111人,集中供养1697人)。其中,特困供养贫困对象814人,发放特困供养金364.73万元。

失能照料护理逐步规范。落实照料护理人责任,开展定期走访,与特困人员签订《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分散供养协议书》,将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分散特困对象转为集中供养,切实帮助特困人员解决生活困难。截至2020年6月,全县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为63.50%。

特困供养机构提档升级。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。对全县养老院开展对标排查、达标评估,确保服务质量稳步提升。2018年1月,县财政投入183.3万元,实现养老院宿舍空调全覆盖。对养老院卫生间、餐厅、活动室等公共场所实施改造,推动养老院硬件设施提档升级。坚持“一院一策”,2019年投入1500多万元,为8所养老机构安装消防喷淋系统,筑牢安全红线。率先开展养老院专护区建设。2015年,按照“养老院+医疗室”模式,采取养老院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,通过共建、内设、缓建三种途径,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。截至目前,全县17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所在乡镇卫生院联合设立了“专护区”,为集中特困供养对象提供了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。(宋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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